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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中学关于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的意见(试行)


2020/7/6 17:04:00 作者:管理员 阅读:500

为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的人力资源,实现人员结构优化,调动工作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结合区教育局《关开展罗湖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订《罗湖中学关于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的意见》。

一、岗位竞聘的原则

为了全面、稳妥地推进岗位竞聘工作,学校按照教育局的要求,制定的岗位竞聘原则是:(1)按需设岗原则;(2)双向选择原则;(3)优化组合原则;(4)阳光操作原则;(5)统筹兼顾原则。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《教师法》、《教育法》以及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以主人翁的态度,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竞聘工作。

二、岗位设置与聘任

学校工作岗位将设置处室委负责人岗位、年级主任岗位、班主任岗位、科任教师岗位、教辅后勤岗位。中层干部在区教育局核定的职数内由学校聘任管理;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;班主任、科任教师经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实施聘任管理;教辅后勤人员经双向选择由各处室委负责人实施聘任管理;科组长由教学处实施聘任管理。

三、工作量

学校将按照《罗湖区公办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办法》的有关精神合理设置工作量,确保各岗位工作量饱满。其中教辅岗位拟分解成不同分值的岗位,明确岗位职责,兼岗兼得。

四、竞岗程序

1.学校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。校长具体负责制定学校岗位竞聘实施方案,领导、协调岗位竞聘工作。

2.领导小组根据核定的编制,结合工作实际,科学设置岗位,制订岗位职责、待遇、聘任条件等。

3.公布所设岗位、职责、竞聘条件、待遇和竞聘办法。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,自愿申报1--2个工作岗位,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。

4.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、工作量、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,按照一管理、二教学、三教辅后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。

5.上岗人员名单公示。

6.若前轮未聘满,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进行下轮续聘。

五、聘期合同签订

1.班主任、教学岗位聘期为一年,由校长委托年级主任签订;教辅后勤岗位由校长委托各处室委负责人签订。年级主任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,由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。

2.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,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。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,学校可以解聘,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。

3.岗位聘任期满,聘任合同自行解除,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。

六、对落聘人员的处理

1.在我校落聘的教职工可参与其他学校的竞聘。

2.在本区其它学校均无法竞聘上岗的落聘人员,学校给予一个学年的待聘期,待聘期间需按时到学校坐班,跟岗学习; 待聘期超过半学年的,该学年度考核不计考核档次。

七、工作步骤

1.前期准备阶段:(1)学校广泛宣传发动;(2)成立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成员(由校级领导、中层干部、年级主任组成);(3)制定并发布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。

2.岗位竞聘阶段:校长聘任年级主任;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、科任教师;各处室委负责人聘任教辅后勤人员;教学处聘任学科组长。学校于新学年开学前完成本学年度的岗位竞聘工作。

本意见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

二零二零年七月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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