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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公告


2019/5/13 8:42:00 作者:管理员 阅读:503

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结构,提高学校管理效能,建立现代学校治理体系,根据《深圳市罗湖区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》(罗教[2019]4号)文件精神及《深圳市罗湖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公开选拔中层干部。

一、部门设置:综合服务中心 课程发展中心

学生指导中心 督查督导中心

二、岗位设置

学生指导中心副主任:1名(德育)

课程发展中心副主任:2名(教科、课程)

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:1名(后勤)

三、任职条件

(一)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、政策水平,热爱祖国,热爱教育,热爱学生;

(二)师德良好,事业心强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办事公正,乐于奉献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;

(三)熟悉学校各方面工作,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和管理科学知识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、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有明显的工作业绩;

(四)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,身心健康;

(五)为本校在职在编人员,教龄5年及以上。

四、选拔程序
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。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,学校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按公告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二)民意测评和综合考核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民意测评和综合考核,其中民意测评的投票人数不得低于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80%,同意票数不得低于投票人数的70%;综合考核的方式与内容由领导小组自定,按一定权重生成考核成绩,并结合民意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。

(三)组织考察。领导小组抽选2-3人组成考察组,通过谈话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。谈话对象应抽选考察对象所在办公室成员及同学科、同年级和同任教班级的教师(总数不低于7人)。

(四)提出拟任人选。学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领导小组会议综合考察对象的在校表现、考察结果、民意测评和综合考核测评成绩,集体讨论提出拟任人选。

(五)任前公示。学校通过校内“公示栏”(纸质版)和罗湖教育应用网“短信平台”(电子版),向全校教职工公示拟任人选,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。

(六)任职。经公示无投诉,或虽有实名投诉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,经学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任人选,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。

五、选拔原则

(一)师德为先、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原则;

(二)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

(三)公开、公正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
(四)民主集中制原则;

(五)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。

六、报名方式

有意者请于2019年5月17日前到办公室刘素霞主任处报名,并准备一篇竞聘演讲稿(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)

七、公开选拔中层干部领导小组成员

组长:滕跃进

组员:陈英杰 刘素霞 翁为科 谢胜伟 邓兰清 潘智雄

张仲超 谢志深 唐冷明 余小曼

深圳市罗湖高级中学初中部

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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